溧水區(qū)智慧城市運營指揮中心項目招標代理服務采購詢價公告
南京溧水城建集團就溧水區(qū)智慧城市運營指揮中心項目招標代理單位進行詢價,現(xiàn)將具體詢價事宜告知如下:
一、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溧水區(qū)智慧城市運營指揮中心項目招標代理服務。
2、項目建設地點:溧水區(qū)天生橋大道以南、秦淮大道以東,市民中心內。
3、項目總投資:約5000萬元;
4、代理服務費預算(人民幣):投標單位報價時不得高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計價格[2002]1980號文)的70%報價。超過此限價按廢標處理(注:專家評委費等其他有關的費用由代理單位支付,投標人報價時自行考慮。)。
5、項目服務內容:
招標代理基本內容及以下內容:
(1)根據甲方的具體采購需求編制、印發(fā)采購文件;
(2)根據國家和政府采購有關規(guī)定,發(fā)布相關采購信息;
(3)依法組織成立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并負責采購活動現(xiàn)場的組織工作;
(4)根據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的評選結果,發(fā)布中標或成交候選供應商名單,定標后向中標供應商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甲方;
(5)負責相關采購資料的整理、歸檔和保管,并接受甲方的查詢;
二、 標段劃分及詢價內容
1、標段劃分:本項目分一個標段;
2、詢價內容:溧水區(qū)智慧城市運營指揮中心項目招標代理服務。
三、投標人資質要求
1、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具有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其名稱已在中國政府采(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分網站“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中)
3、提供一份已招標完成的類似項目業(yè)績(須提供該項目的中標公示及中標通知書)
4、投標單位須在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中備案
四、不接受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情形
1、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2、因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等不良行為,被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滿的。
3、本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五、標書的基本內容:
1、詢價響應單
2、投標函(按投標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按投標文件格式);
4、營業(yè)執(zhí)照
5、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
6、業(yè)績證明材料
7、其他
六、成交標準
在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情況下,確定價格最低為成交供應商。
七、標書投送方式、時間和地點
投標文件以快遞或送達方式提交;標書開始接收時間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截至時間為2018年4月28日上午12:00;
投標文件接收地點: 南京市溧水區(qū)永陽街道中山東路59號城建集團108辦公室 ;
項目聯(lián)系人: 曹蘊山 ;
聯(lián)系電話: 18952036677 ;
聯(lián)系地址: 。
八、附件:響應文件格式
1、詢價響應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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