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區(qū)城隍廟周邊片區(qū)交通組織分析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第一章 競爭性談判邀請
南京溧水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人),對南京溧水區(qū)城隍廟周邊片區(qū)交通組織分析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發(fā)包。
1、標段名稱及概況:南京溧水區(qū)城隍廟周邊片區(qū)交通組織分析項目。
城南新區(qū)新建城隍廟文化街區(qū),項目位于幸源路以北、隨園路以東,總研究范圍面積:約20萬平方米(約300畝)。
2、競爭性談判保證金:無。
3、響應性文件份數(shù):壹份
4、遞交響應性文件截止時間:2017年6月12日10時00分;遞交地點: 南京溧水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溧水區(qū)中山東路59號301會議室);響應性文件接收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5、談判時間:2017年6月12日10時00分;談判地點:南京溧水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溧水區(qū)中山東路59號301會議室)。
屆時請參加談判的單位法人(需攜帶身份證)或法人委托人(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二)原件和身份證)參與談判。
6、談判其它費用:
6.1 技術服務商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談判有關的費用,無論談判結果如何,招標方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6.2 本次招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請技術服務商予以關注。
7、請務必對競爭性談判文件進行仔細認真地閱讀,隨后對現(xiàn)資料和數(shù)據(jù)所作出的推論、解釋和結論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參與競爭性談判的投標人負責,不集中答疑。投標人疑義可在2017年6月9日下午18:00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電子郵件等)向發(fā)包人提出。
8、控制價:
報價不得高于27萬元
第二章 競爭性談判須知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本競爭性談判文件適用于競爭性談判中所述項目的全部內容。
2、工程概況
城南新區(qū)新建城隍廟文化街區(qū),項目位于幸源路以北、隨園路以東,總研究范圍面積:約20萬平方米(約300畝)。需對周邊片區(qū)進行交通組織分析。
3、投標單位要求:
3.1、申請人資質類別: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企業(yè)業(yè)績和信譽要求:
①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③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編制失誤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3具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請?zhí)峁┳C明材料,原件備查)。
二、談判文件的組成
1、談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發(fā)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發(fā)出的為準。
2、接受邀請的投標單位在收到談判文件后,若有疑問需要澄清,應于2017年6月9日下午18時之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電子郵件等)向發(fā)包人提出,發(fā)包人將以書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內容將送達所有參與競爭性談判的投標單位。
三、響應性文件的組成
響應性文件應采用A4規(guī)格紙編制裝訂并密封,密封袋主要包含:談判申請及聲明(附件一)、授權委托書(附件二)、項目負責人身份證
四、報價要求
1、報價應是本談判文件所確定南京溧水區(qū)城隍廟周邊片區(qū)交通組織分析的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xiàn)(包括報告編制、差旅調研、出版、評審及管理費用等所需一切費用,同時應提供后續(xù)工作的相關服務)。
2、本項目設最高控制限價:報價不得高于27萬元,否則將拒絕接收響應性文件。
五、響應性文件遞交
1、響應性文件應于競爭性談判邀請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之前密封遞交至指定的地點,逾時視為自動放棄。
2、響應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數(shù),且須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投標單位的響應性文件將被拒絕:
(1)逾期送達的;
(2)響應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數(shù),或未密封的;
(3)響應性文件中的談判申請及聲明未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簽字)的;
(4)投標人名稱或項目負責人與通過資格審查的不一致的;
(5)改變談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計量單位、工程數(shù)量的;